東京都美術館開館100周年記念【14回東京現展】吳心荷〈散落骨骼(一)〉散落之骨,與人之未能完全集成於自身

散落之骨,與人之未能完全集成於自身

——觀 吳心荷〈散落骨骼(一)〉

撰文:王穆提(WANG MUTI)

人之所以懼怕骨,不只是因骨近死,也不只是因骨去肉而露其真形,乃是因骨太誠實。肉有時可以欺人,皮膚可以修飾,衣飾可以掩覆,言語更常常使人遠離自己;惟骨不能。骨是一種不容辯白的存在,它既不討喜,亦不逢迎,不像花木那樣以盛放為美,也不像器具那樣以用途自證,它在身體深處,終日沉默,平時既不為人看見,一旦顯露,便幾乎總意味著剝落、暴露、耗損,或至少意味著:那原本完整之物,已失去其可被日常順利接受的表面。故我初見吳心荷這件〈散落骨骼(一)〉,心中最先升起的,倒不是驚悚,也不是怪誕,而是一種近乎被迫誠實的感受;彷彿一切原本依附於活體之上的柔軟、溫熱、血色與表情,皆已退場,只留下若干不能再假裝成別物的結構,散置於畫紙之中,任我逐一觀看,任我逐一承認:原來存在最終並不總以整體示人,反常在碎裂後才顯出其骨相。

此作名為〈散落骨骼(一)〉,其「散落」二字,依我看來,比「骨骼」二字更有深意。因骨尚可被理解為結構,甚至仍保留一絲秩序與支撐之意;散落卻不同。凡散落者,皆已失其原位,失其原先被整合、被命名、被納入功能之狀態。一本書若散頁,尚可重訂;一室器物若散亂,尚可拾整;惟骨若散落,則其所召喚的並不單是一種形式上的凌亂,而更像是某種曾經活過、曾經有其整體性之存在,如今被拆解為殘片,被迫以局部之身與世界重新相遇。這便使我想到,人之一生,其實何嘗不是這樣?我們平日總以為自己是一個連續的、完整的、自圓其說的我,然而稍經挫敗、記憶衝撞、離散、失語,便知那所謂完整,多半只是方便生活的假設;實際上,人常常是由許多不相銜接的部分勉強組成,昨日之我與今日之我未必全能相認,心中諸念亦常彼此牴牾,而我們之所以看似仍能成其為一,不過因尚有某種看不見的習慣,把這些散落之骨暫時綴接起來罷了。

此畫之構成,正很能說明這一點。畫面並不以單一骨骸為核心,而是將若干獸形或近獸形的 skull 與骨構分置於多個紅框之內,彷彿一格一格的標本匣,一室一室的記憶櫃,又像一些被分割的意識單元,各自佔據自身那塊狹窄的領地。其上有長角者,有獠牙者,有似顱骨正面者,有偏側面骨相者,亦有近於未可明辨其類屬之混生形體。它們之間既互有近親之感,又不完全屬於同一物種;既像出自自然解剖,又像經由心象變形。這種既熟悉又陌異的狀態,甚合我意。因為真正使人久看不厭的圖像,往往不是全然陌生者,也不是全然可辨者,而是處在那一線之間:你知道它來自你曾經理解的世界,卻又在某處被扭轉了,所以不得不重新看它。吳心荷筆下這些散骨,便屬於此。它們既讓人想起博物館、標本學、死亡遺留、自然史圖譜,也讓人想到夢裡異常清楚卻又無法查證之物;像記憶中的真,也像潛意識的生成。 尤有可論者,是作品中色與墨之關係。所謂彩墨紙本,於此並非僅是媒材說明,而幾乎構成了作品的氣質本體。整體畫面以灰、黑、白為底,骨骼多以白色勾現,墨色則濕潤、暈散、沉著,形成一種既似煙塵、又似殘影的背景;而最強烈者,莫過於那些鮮紅的框界,以及若干局部的綠、黃、紅色點綴。若只論紅色,它在此畫中可謂兼具兩端:一方面,它是切割畫面的秩序,使散骨不致完全無所依歸;另一方面,它又像傷口、警示、血痕與危險的殘光,使這些本已脫肉而出的骨片不致落入過於冷靜的標本學觀看。這紅並非裝飾之紅,乃是一種熱度之餘跡;像是生命雖已退場,然其暴烈、其創傷、其曾經經血肉包裹的歷史,尚未完全散去。至於綠與黃,則有如病理切片中的異光,又如霉斑、腐蝕、毒性與生長的雙重象徵。於是整件作品便不單是一場死的陳列,反而是死與生、殘存與變異、冷靜與刺激彼此交纏的視覺地帶。

我向來不大相信純然死亡的圖像真的能打動人。死若只是死,久之便只剩象徵;惟當死亡仍然攜帶生命的痕、攜帶變化的可能、攜帶某種尚未結束的氣息時,它才會逼近人心。〈散落骨骼(一)〉正有此妙。這些骨並不完全乾燥,也不完全靜止,它們在墨色與彩痕之中,像尚留有某種被觀看時重新甦醒的力量。尤其那種帶角、帶齒、帶著某些獸性與神話感的輪廓,使它們不僅是屍餘,更像某種從史前、從夢中、從集體想像深處被喚出的遺蹟。故我寧願說,這不是一件單純關於死亡的作品,而是一件關於殘存如何繼續說話的作品。人死而骨存,然骨之存並非純粹物質上的留置,它亦攜帶著一種形之記憶。所謂「這曾是一具身體」,所謂「這曾在世界中佔有一個位置」,所謂「這曾有其力量、有其慾望、有其奔走與咬合」,都藉由這些骨相,無言地回返於紙上。

若再細看其形式,我尤喜歡這種近乎拼貼、像格櫃、甚至略帶漫畫分鏡感的分割法。因它使觀看不再是一口氣統攝全局,而成為逐格進入、逐格辨認、逐格累積不安的過程。每一格像一枚碎片,也像一種證詞;它們並不合而為一個敘事,卻共同構成一種已然碎裂的敘事環境。這種結構,恰如現代人記憶之真相。我們極少再以整體形式回想世界,多半是靠片段回想:一張臉、一句話、一枚牙齒般尖銳的細節、一個被鮮色框住而不能忘懷的瞬間。整件作品因此不僅「畫」了散骨,也在形式上實踐了散落;不僅主題是碎片,連觀看方法本身也是碎片。這種題與法之相應,我以為是一件作品難得的成熟。

不過,若我說此作只是關於死亡、標本與記憶的散落,仍似不足。因在我看來,它還有更深的一層,是關於人如何面對自身之獸性與殘酷的。這些顱骨並非人骨為主,而多近獸類,且多帶利齒、角、咬合、穿刺之勢。此一選擇,叫作品遠離了單純的哀悼,而走向更幽暗的心理地帶:人看獸骨,常比看人骨安全,因為可以將恐懼外置;然而真正讓人不安的,恰恰是我們明白自己並不全與獸相分。世界之中,那些撕裂、吞噬、競逐、生存的本能,並非只屬野地,也深藏於文明底下。於是這些骨骼便像某些被抽去皮相的衝動,被陳列出來,讓我們在藝術之名下重新觀看那平日不願承認的部分。它們既是死後殘餘,也像活著時未肯消失的掠奪、欲望與防禦姿態。故此畫所揭示的,也許不只是「終將成骨」,而是「我們從來未曾遠離骨」——未曾遠離那使我們成形、也使我們彼此傷害的硬質結構。

若依我之性情而言,我總喜歡把論藝術一事,牽回做人之事。因為我從不以為觀看與生存能截然分離;一件作品若全然不能照見人的處境,則再精巧亦只是手藝。吳心荷此畫之所以使我願久留心力,正在於它使我想到:人這一生,原來不止害怕消失,更害怕在消失之前已先散落。有人散落於記憶,有人散落於關係,有人散落於時代的切割,有人甚至在身體仍完整時,內裡早已分崩離析。這時候,骨便成了一種奇異的象徵:它既是最後所餘,也是最初支撐;既代表剝奪,也代表本體。當一切表面被拿走之後,剩下的是什麼?也許不是靈魂,不是名字,不是榮辱,而只是一些仍勉強指出形狀的骨節。這答案雖不悅耳,卻有一種近乎清潔的嚴酷。

然而我亦不願把這件作品讀得過分悲觀。因為凡有骨者,便表示曾有結構;凡能被散置而仍可辨識者,便表示其形尚未完全消滅。換言之,散落雖是分離,卻未必等於虛無。這些骨被畫於紙上,被框於紅界之中,被重新賦予墨色與彩點,也就等於被再度召喚進觀看的秩序裡。藝術在此所做的,也許不是哀悼,而是整理;不是復活,而是賦予殘餘以位置。這是藝術最莊嚴也最克制的功能之一:它無法使亡者返生,無法使碎裂復全,卻能使散落之物在另一種形式裡再次被承認。如此一來,〈散落骨骼(一)〉所完成的,便不只是一幅圖像,而是一種對殘存之物的再安置。它不替骨說話,卻讓骨有了被看見的場所;它不美化毀損,卻讓毀損不至於被棄置於無名之中。

我若還要再補一語,則是:此作最使人難忘者,並不單在其怪異,也不全在其色彩衝突,而在它成功地把紙上之骨畫成了某種介於標本、夢境與自畫像之間的東西。所謂自畫像,未必非得畫出眉目;有時一個人真正的內在樣貌,不在其容顏,而在其所保留的裂痕、所召喚的意象、所不願忘的遺留。若如此讀之,則這些散骨既可能是自然之骨,亦可能是記憶之骨、時間之骨、創傷之骨。它們各自占據一格,互不融通,卻又明明同屬一紙,正如一個人的內在常由許多不能整齊拼合的部分構成。畫家沒有把它們勉強合成一具完屍,這正是其誠實所在。因為真正重要的藝術,不是替世界編造一個好看的整體,而是有勇氣承認:碎裂,本身就是今日經驗的一種真相。

故我願以這樣一句話,為此篇作結:吳心荷之〈散落骨骼(一)〉,並非僅僅陳列死亡的形跡,而是在彩墨的衝撞與格框的分置之中,把「殘存」提升為一種可被凝視的存在狀態。它使骨不只是解剖學之物,而成為記憶與自我、獸性與文明、創傷與結構之間反覆折射的媒介。人看此畫,終將明白,所謂散落,未必只是失去,也可能是一種真相被迫解除偽裝後的顯現;而所謂骨,亦未必只是死後之物,它或許一直就在我們活著的內部,支撐我們,也提醒我們:凡不能被柔言長久掩蓋者,終究要以更硬的形狀,向世界現身。